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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亭镇李奕:干部选拔任用当“对标”考“量”
来源:上海嘉定 发布时间:2019-04-08 点击数:

墨子有云:“国有贤良之士众,则国家之治厚;贤良之士寡,则国家之治薄。故大人之务,将在众贤而已。”选对人、用好人是国之大事,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人民福祉不断提升的重要保证。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打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方面指明了方向,修订的《条例》不仅吸收新的实践成果,抓住了选准用好干部的“脉点”,又回应新情况新问题,给干部选拔任用亮出了“标准”,提供了选准用好干部的“最佳路径”。作为“干部之家”的组织部门肩负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必须守土尽责,精准对标政治、民心、担当、廉洁、实绩五个标准,量出一批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勠力同心、砥砺前行,共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对标“政治标准”,量出忠心向党、信念坚定的干部。“万物得其本者生,百事得其道者成”。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是我们党选拔干部历来所坚持的。党的不同时期对选拔干部的标准大同小异,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从未动摇。政治坚定是选人用人的首要条件。只有政治过硬,方能本色不变,在各种复杂局面和艰苦环境中经受住考验。培养、考察、选拔干部,必须用好政治标准划定“硬杠杠”,把忠于党的信仰、忠于党的组织、忠于党的事业、忠于党的纪律的好干部量出来、用起来,才能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对标“民心标准”,量出倾心为民、群众满意的干部。“天地间有杆秤,那秤砣是老百姓”。干部好不好,群众心中都有自己的“秤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心就是最大的政治”。我们党始终得到人民拥护和爱戴,就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始终致力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用好民心标准,以群众满意标准为底线,善于用群众眼光来识别干部,把选人用人的目光投向那些常去基层“串门认人”,多关心群众的“柴米油盐”,多关心群众的“衣食住行”,多了解群众“难”在何处、“忧”为何事,多干群众急需事,多做群众受益事的干部。

对标“担当标准”,量出尽心履责、勇挑重担的干部。“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全面深化改革的道路崎岖不平,充满艰难险阻,面对“好吃的肉都吃了,只剩难啃的骨头”的复杂局面,“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就成为考验党员干部担当的“试金石”。《条例》中明确规定“要坚持事业为上,拓宽用人视野,激励担当作为,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可见,对党员干部勇于担当、能够担当的要求更为迫切了,用好担当标准,就是要旗帜鲜明地把那些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敢担当能担当会担当的干部选拔出来,才能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

对标“廉洁标准”,量出一心为公、严于律己的干部。“治乱安危之所寄,诚在于贪廉之人一用一舍之间耳”。清正廉洁是为国为民办实事、做好事的基础,干部只有摆正个人姿态,把廉洁奉公常放心中,俯下身躯、扎根群众生活中,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做出骄人成绩,为一方百姓谋幸福,才能让自己在工作中得到成长,提升才干,更高效地完成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重任。用好廉洁标准,把好“廉洁关”,让廉洁常驻干部选拔任用的“土壤”中,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考核,把清白做人、干净做事,时刻把人民放在第一位的干部量出来,防止“两面人”“带病干部”“裸官”等对党不忠、自身不干净的干部进入领导岗位,让廉洁之花盛开在党的执政道路上。

对标“实绩标准”,量出专心干事、求真务实的干部。“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人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实际能力必须在实践中锤炼磨砺才会加强,才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实绩本身,就是干部能力的最好证明。《条例》凸显了新时代选人用人的鲜明导向,更加注重干部实绩表现,这给广大干部释放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必须坚持务实的工作作风,以民意为导向,聚焦民生事项,不断增加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用好实绩标准,让投机取巧、庸碌无能者在实绩的阳光下“暴晒现形”,让始终能够求真务实、苦干实干、干出成效的干部脱颖而出,让他们在更高的平台、更大的范围为党和人民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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