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制定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近年来,基层负担日益加重,如同“小马拉大车”。如何有效整治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让基层“轻装上阵”更好地服务于民,一直是当下的重要任务之一。
持续全过程减负,为基层干部“卸包袱”。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关键在于强化源头治理和完善制度建设。从思想层面入手,正本清源,引导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成为精简文件和会议、减少形式主义活动的倡导者和实践者。通过他们的引领示范,形成上行下效的良好氛围,把基层干部从繁文缛节中解脱出来,使基层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专注于实际工作的落实和群众服务的提升上。
探索多渠道创新,为基层工作“增活力”。基层减负是一项多维度、深层次的系统性工程,单纯依赖机械性或“一刀切”式地削减会议频次、考核项目和工作内容,只会造成“表面看似减负,实则负担加重”的困境。为此,各地各部门需秉持创新思维,探索多元化的创新路径,激活基层工作的内在动力。创新工作手段,积极探寻构建集“数据录入、信息共享、平台运作”于一体的信息化数据共享平台,扭转材料报表满天飞的局面,实现“一网通办”的新格局。同时,要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利用网络平台拉近群众与基层干部的距离,让数据流动代替人工奔波,实现服务效率的提升。
坚持常态化监督,为基层减负“正方向”。各部门需充分利用“督查考核”这一有力工具,不断优化督查考核的手段与方法,果断摒弃那些徒有形式、耗费民财、不切实际的考核项目,确保工作重心落在发掘问题、解决问题、提升工作效率及强化基层服务上。应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基层干部工作成效的“金标准”,广泛听取民众意见,真心实意地融入到群众中去,全力以赴解决群众的忧虑事、烦心事、紧迫事,以及那些与群众利益最直接、最关切、最现实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