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海同志在嘉定区2017年第1期酒类经营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动员讲话
姓名:郑海
性别:男
年龄:53
职务:嘉定区酒类专卖管理局副局长、党支部书记
工作时间:1983年10月
入党时间:1988年07月
郑海是30多年的老党员,在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严于律己,秉公执法,不计个人得失,为维护嘉定酒类流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并获得了2014年度上海市酒类市场监管系统优秀个人、2016年度全市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嘉定区经委优秀公务员等荣誉。
一、勤于学习,不断提高履职服务能力。坚持把学习当成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习中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素养、锤炼道德操守、提升思想境界。认真研读国家《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酒类商品产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制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时注意锤炼自己的真假酒鉴别技能和实际办案能力,勤思考、勤实践、勤摸索,努力做到懂政策、业务精、能力强。
党支部走访慰问贫困家庭
二、踏实肯干,真诚服务群众。坚持把工作当事业干,不计个人得失,始终保持高昂的精神状态。在局里人手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勇挑重担,积极带领市场稽查组人员深入市场执法检查,冒严寒,顶酷暑,走街串巷。在日常市场执法检查过程中,有时会遇到由于不被理解而遭受的嘲讽、辱骂和无理纠缠,甚至暴力抗法,他总是耐心地为他们讲解相关政策规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用微笑面对困难,用耐心化解僵局,用真诚打动群众。他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群众利益无小事”,凡群众有酒类消费方面的投诉举报,他总是抢着去,冲在最前面,严格执法,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有群众上门咨询、需要鉴别真假酒的,他都能热情接待每一位上门办事的群众,给予咨询者耐心细致地讲解。每遇到酒类批发企业进货时需要鉴别真假酒,他总是二话不说,上门热情服务,为批发企业进货把好质量关。2010年底任副局长以来,上门为批发企业验酒80多次,为企业挽回损失400余万元,用自己真诚的服务赢得群众的信任。每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和 “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各项纪念活动中,他都带头参加宣传咨询活动,筹划制作宣传展版和宣传手册,现场为群众讲解酒类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酒类鉴别常识和相关维权知识。为加强行业自律,提高酒类零售经营者的专业素质,他利用业余时间搜集资料,编写PPT课件,组织酒类零售经营者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和酒类商品专业知识,先后有1400多人次参加了培训,受到了群众的广泛赞誉。他积极推动与结对共建的村居交流互动,定期走访慰问困难家庭。
在江桥一名烟名酒店内查获假冒贵州茅台酒、五粮液、剑南春、洋河蓝色经典系列等名白酒
三、严于律己,秉公执法。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在纷繁复杂的利益面前,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严格执行《上海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挂胸卡亮证执法,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事,坚持公正文明执法,不徇私情,不吃拿卡要,一律婉拒行政相对人的宴请和娱乐性消费,对求情说客者耐心解释,讲清道理,以良好的执法形象赢得了群众好评。
党支部收看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直播,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
四、党建引领,扎实推进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党支部书记,始终牢记自己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制度,规范党内生活。建立和完善了日常谈心制度,及时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情绪和意愿诉求,坚持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及时有效地为党员群众排忧解难,使他们心情舒畅,工作安心,保持良好精神状态投入工作,从而增强了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同时,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了“亮身份、亮承诺”活动,即:通过党员佩戴党徽、挂工作证“亮身份”,围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亮承诺”,让党员亮出宗旨、体现责任、展示形象。